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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广播影视产业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发布于:2014-07-04 13:30 来源:金鹰网 字号:T | T

  四、广播影视文化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主要任务及规划

  (一)、抓节目创新,夯实湖南广播影视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广播影视的知识产权最核心的东西就是节目内容,没有节目生产和创新,就没有商标注册和版权开发,就不会创造出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知识产权其实就是节目创新成果的固化,主要体现在版权、商标以及专利等方面。现在“湖南卫视”、“广电湘军”这些金字招牌为什么值钱?就是因为生产出了大量的让观众喜欢的广播影视节目。现在“快乐大本营”这五个字值多少钱,应该至少是上千万了,因为节目红了十多年,累积了很多无形资产,所以,在商标注册方面,除了早期做了基础的注册保护外,随着栏目收视的不断火爆,又进行了扩充注册,迄今几乎是全类的注册。因为注册的相关类别的东西很多,是一笔很大的花费,对于很多的企业来说,不一定能承担得起,但如不注册,别人就注册。它不光是一个文化产品的名称,它拿来就可以作餐饮、作家具、作各种工艺产品的名称,很麻烦。

  要加大节目创新的力度,实施广播影视精品工程,坚持抓创意、促原创,扶持内容创作生产,提高节目的原创能力。在节目创新的基础上,对节目的知识产权进行后续的开发,才能使广播影视产业得以良性循环,持续发展。

  (二)、抓规范管理,搭建知识产权建设信息化平台

  知识产权工作离不开科学规范的管理。应建立广播影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使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相对集中,统一。2013年,湖南广播电视台在知识产权管理上做了两件大事,一个是商标交易网络平台,一个是版权信息数据库系统平台。

  这两个平台的建设,可以说是对知识产权进行科学规范管理的大胆尝试。知识产权产业对于广播电视行业来说是一项新兴的朝阳产业,既然是新的产业,管理也要跳出原来老的管理思路,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讲科学,提高管理效率,全面实现知识产权的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建设、科学化应用。

  (三)、抓知识产权队伍建设,力争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俗话说得好“事在人为”,要把知识产权这个事业做大做强,关键还是要有一支过得硬的专业队伍,要有知识产权的人才团队。但湖南广电人才队伍的一些弊端越来越突出,最大的问题是人才结构不合理。因此要进行企业化、市场化运作,需要更多的市场经营人才,需要有知识产权教育背景的人才,特别需要那种既熟悉媒体业务又懂得市场运作的复合型人才。

  今后要加强对现有员工的培养,要与有关高校、行业组织和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广播影视知识产权骨干培训班。除此之外,还要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学者,给制片人、节目团队上知识产权的课程,培养一线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

  五、具体对策措施

  知识产权战略涉及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诸多方面。其中,“保护战略是主导, 创造战略是目标, 运用战略是手段, 管理战略是协调。”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也需要围绕这四方面内容加以把握。

  一是规范管理,授权使用。无论是著作、商标抑或专利,湖南广电属下媒体及企业的知识产权都归于湖南广电所拥有,应对其进行统一登记注册,科学规范管理,授权使用开发。集中、统一注册商标保护,授权使用并对衍生产品的开发。

  二是整体保护,协同维权。湖南的广播影视维权,就要明确维权主体,对内好协调,对上下好衔接。比如频道与频道之间版权交易或侵权问题,维权主体协调规范即迎刃而解。

  三是配齐队伍,加强培训。各频道和广播影视企业、部门需成立专门机构,从事知识产权这一工作。在目前对岗位编制从严从紧控制的前提下,需要硬性要求,才能使各单位得以重视。设岗进人后还要加强专业培训,真正形成一支知识产权协调管理、运营,维护、维权保护的专业人才队伍,从而有效地助推湖南广电的节目创新、经营创新和产业跨越。

  四是建立机制,鼓励创新的。制定广播影视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它是促进广播影视知识产权创造的重要保障。广播影视各单位和企业可以通过建立涉及知识产权创造的绩效评估体系, 将科研机构、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创造业绩与个人绩效挂钩,让自主创新切实得到实惠, 促进研发成果的产权化。通过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落实对发明创造、自主创新的激励。

  六、建议

  现行版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法律和政策对于广播影视行业中的一些特定现象与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也缺乏相应的保护,在实践中,往往只能参照类似的规定,这样不利于广播影视行业的规范及其健康发展,因此,希望能重视对于广播影视行业的立法,不断完善相关法律,使广播影视行业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法律的规范与保护,出台指导性意见。

  1、建议在节目创新、创意环节上,希望对于创新节目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比照我国著作权法中对邻接权的保护方法,在法律中直接规定节目或栏目的制作模式受法律保护,并明确规定节目制作模式侵权的认定标准。独立创作、新颖的节目制作模式是劳动者的智力成果,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应该存在版权,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2、建议在版权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希望版权作品在形式上能得到一个确认,即完善版权登记备案系统,使每一个版权作品的信息能有一个公示公信的登记,以明确著作权的归属,同时也可避免版权纠纷。

  3、建议完善的相关法律保护体系,使广播影视的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法律的相应规范与保护,如对于以智力成果形式展现的节目制作模式以及专有服务商标的保护,并且同时建立监管部门与机制,鼓励对于侵权行为的举报,对相关的侵权行为进行及时打击。

  4、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教育是提高企业自身知识产权意识, 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和战略意识的重要途径。在这方面, 除了广播影视自身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外, 政府部门组织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教育也是一种重要形式。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培训班,能够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水平, 有利于推动广播影视知识产权战略工作。

  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社管处(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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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加莉

协会简介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是全省性的广播电视行业组织,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和联系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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