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节目造假伤了谁?
在电视媒体的多重属性和功能中,政治属性和新闻传播功能是第一位的。电视媒体肩负着崇高的社会使命,一方面,它是党和政府的舆论阵地,发布政策政令,反映群众呼声,传播主流价值;另一方面,又提供多元化的信息、生活、娱乐服务。不论是新闻信息、生活服务类节目,还是情感婚恋、职场娱乐类节目,真实性应是其遵循的基本原则。节目造假带来的是对社会公众、参与嘉宾和媒体自身的极大伤害。
1、伤害了社会公众
这些造假节目,有的以婚恋名义窥探他人隐私;有的恣意讲述婚外情、畸形恋;有的甚至将变态心理、畸形生活作为满足观众猎奇心理的话题;有的节目主持人对参与对象调侃、戏嘘甚至讽刺挖苦;有的刻意引发参与者之间争吵、指责、攻讦甚至辱骂;有的引导嘉宾炫耀财富、追逐金钱、追求享乐、漠视情感……节目不仅假得离奇,而且低俗粗俗,同时传达一种极不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存在明显的导向问题,这样的节目在媒体播出后,明显误导公众,欺骗公众,伤害公众。
2、伤害了参与嘉宾
花钱雇请职业嘉宾,台词桥段精心设计,所谓的“偶遇巧合”、“矛盾冲突”、“激烈现场”都是通过巧妙包装和精心设计……节目如此造假,一方面对真诚参与节目、真心渴望得到帮助服务的嘉宾是一种莫大的欺骗与伤害。某电视台婚恋节目希望找到外籍男子上节目,以提高节目卖点,节目好不容易找到一位外籍男嘉宾参与节目,男嘉宾在节目中也好不容易看上一位女嘉宾,但谁知此位女嘉宾却是节目找的“托”,只为表演作秀而来,并非真心寻觅佳偶。该男嘉宾得知真相后气愤失望不已,甚至到处宣传媒体愚弄欺骗观众。另一方面,被邀请做托造假的嘉宾,无论是宣传“宁愿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上笑”的马诺,还是“干女儿”安子熙,抑或是《我给儿子当孙子》中的“许峰”,在节目播出之后都被社会所笑话、奚落甚至辱骂,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他们都不得不通过微博等途径主动澄清自己只是演员,在节目中的所作所为并非自己亲身经历。“我中间经历了许多谎言、欺骗和被利用,但这些都不是我的本意”(马诺微博)
3、伤害了媒体自身
电视媒体在承担政治责任、发挥喉舌功能的同时,还负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社会道德、社会观念、文化传统等方方面面都需要统筹兼顾,不能为了追求轰动效益、追求高收视率而放弃责任担当。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电视媒体的公信力、美誉度,也才有影响力,才有真正的收视率。节目造假伤害的是媒体的公信力、美誉度,也降低了传播的影响力。央视媒介分析总监袁方博士坦言:“节目造假其实就是欺骗观众,虽然节目播出后观众在经济上没有损失,但电视台失去的是公信力”。
四、 重典惩治造假风
电视节目造假成风,既存在明显的价值导向、审美导向的错误,伤害了公正情感,又影响了电视媒体的健康发展。要惩治进而根治电视节目造假,须重拳出击,多管齐下,加强行业监管,完善考评机制,强化媒体自律。
1、重拳整治,加大监管力度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自2007年叫停重庆电视台选秀节目《第一次心动》、广州电视台女性整容真人秀节目《美丽新约》之后,近年来更是加大了对综艺娱乐节目的监管,去年连续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婚恋交友类节目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情感故事类节目管理的通知》,不仅对娱乐情感类节目的播出总量、时段进行了限制规范,而且明确要求不允许节目造假。去年以来,深圳卫视《超级情感》、贵州卫视《人生》、石家庄电视台《情感密码》等栏目就因节目造假被罚下档。国家广电总局在通报中这样批评石家庄市广播电视台《我给儿子当孙子》:“雇用群众演员表演,用夸张手法表演儿子对老人不敬、不孝,肆意渲染家庭矛盾,刻意放大扭曲的伦理道德观……误导了广大受众,造成了不良影响,也极大损害了广播电视媒体的社会形象”。
有明确规定,有如此处罚,为何还有一些电视媒体顶风违纪?究其原因,一是总局监管存在盲区,省市电视媒体相关节目造假没有被及时发现;二是地方保护主义作祟,地方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虽有监管,也有发现,但不愿意扬“家丑”;三是处罚不到位,违规成本低。这就期待总局和各省级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节目造假者重拳惩治,不仅仅是发个通报,叫停栏目,而且需要实施责任追究,严厉处罚相关责任人,同时对频道实行经济制裁,严重违规的甚至吊销频道执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杀一儆百。
2、绿色收视,完善考评机制
不惜造假吸引眼球,真正的幕后推手是收视率。要真正惩治节目造假,就要彻底扭转节目单纯以收视率作为唯一考核指标的作法。要建立导向(政治导向、价值导向、审美导向)、收视率(收视率、市场份额、收视排名)、社会聚合(社会资源聚合、频道资源聚合)、品牌影响力(品牌忠诚度、品牌美誉度、广告吸附力)、成本控制(节目制作直接成本,人力资源设备、演播室间接成本)等综合考评体系,同时对导向进行一票否决。只有这样多维度的综合考评,节目才不会疯狂的追逐收视率,节目制作人员才不会为了争得高收视而不惜不顾导向,铤而走险,疯狂造假,才能从源头上刹住节目造假风。
3、媒体自律,加强行风建设
2004年11月,国家国电总局出台了《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2009年又对其进一步进行了完善,近年来,更是实施三项教育活动,应该说取得较好的成效。但节目造假,暴露出媒体在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上还任重道远。要彻底治理节目造假,电视媒体就要严格按照中宣部和广电总局要求,强化自律,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
一是大力倡导“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媒体要增强电视节目制作人员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节目制作中,真正做到认清自我,自觉担当,依靠群众,为民鼓呼,坚守节目的真实性,坚持正确的政治、价值与审美导向。
二是加强法纪行风和职业道德教育。节目造假暴露出电视媒体在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上存在问题,也可能带来媒体违规、侵权的风险。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使节目制作人员进一步增加法制观念,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在节目制作、传播中杜绝造假,规避侵权。要通过新闻阅评、节目评议、行风评议、案例解析等方式,治理节目造假等突出问题,同时推广典型经验,宣传典型人物,引领行业风气,推动行业自律。
三是建立完善的约谈监督制度。对于节目造假或其他涉嫌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媒体、栏目和个人,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提出告诫或责成其改正道歉,严重违规的,要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要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扼制电视节目造假的长效机制。
编辑:刘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