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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15-12-15 19:51 来源:金鹰网 字号:T | T

湖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湖南广播电视台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

湘新广【2015】112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的通知

  湖南广播电视台各媒体,各市州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协(学)会,湖南教育电视台,各专业委员会:

  现将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制订的《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切实加强对评奖工作的领导,按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好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的评奖工作。

  报刊作品奖、播音与主持作品奖、电视广告信息作品奖等类别的评选由协会有关专业委员会承办,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015年12月8日

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关于“中国广播影视大奖”评奖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宣传的实际情况,特制订2015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评选方案。

  一 评选范围

  1.参评单位:湖南广播电视台各频道(频率),湖南教育电视台,各市(州)、县广播电视台。

  2.参评节目日期:参评节目播出的起止日期限定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广播剧、电视剧和省级台(频道)的广播电视春节文艺晚会节目的播出时间可延长至2016年2月29日。市(州)广播电视春节文艺晚会节目不参评。

  二 参评项目

  1.广播新闻、专题节目。

  (1)消息类。迅速、简短地报道新近或正在发生、发现的事实的新闻作品。短消息和长消息分开报送,短消息时长1′30″以内,长消息时长4′以内,附完整文字材料。为了提倡和鼓励短消息,报送单位必须报送一条短消息。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系列(连续)报道类。系列报道是指围绕同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作品策划性强,单篇作品间关联性强,成系统。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发展中的新闻事件连续播发的“跟踪式”报道,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本项目不包括专栏、系列评论和系列文章,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参评的系列、连续报道要求报送开头、中间、结尾部分各1篇代表作,附完整文字材料,每集8′以内。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3)评论类。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事实分析和表明意见、态度的新闻作品。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长10′以内。新闻评论性专题20′以内。附完整文字材料。

  (4)现场直播类。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的新闻节目。附完整文字材料。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A.参评节目必须以新闻现场为直播对象,来自新闻现场的直播信号长度不得少于整个节目长度的1/2,所用录音资料不超过总长度的1/3。

  B.在前款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频道)自采予以鼓励。

  C.此奖项不包括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及以演播室直播访谈为主体的节目。

  D.时长不限,报送开头1小时及结尾5分钟的完整节目,附完整文字材料及直播文案(1000字内)。

  (5)专题类(包括新闻专题和社教专题)。新闻专题是指对某一重大新闻事件或具有新闻价值的典型人物、经验或社会现象做深入报道、分析的新闻作品,讲求时效性,属于“说事”。社教专题是指对社会生活的某一领域或现象及具有新闻价值的典型人物、经验给予集中、深入、多角度的报道和阐述,不过分强调新闻元素,要求有完整的故事情节,强调细节的典型生动感人,属于“讲故事”。时长30′以内,附完整文字材料。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6)新闻访谈类。是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或热点话题讨论的在线访谈节目。现场交流谈话内容不少于节目的2/3。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2.电视新闻、专题节目。

  (1)消息类。(定义、要求同广播消息类)

  (2)系列(连续)报道类。(定义、要求同广播系列、连续报道类)

  (3)评论类。(定义、要求同广播评论类),但时长为20′以内,新闻评论性专题40′以内。

  (4)现场直播类(定义、要求同广播现场直播类)。

  (5)新闻访谈类(定义、要求同广播新闻访谈类)。

  (6)电视专题类(定义、要求同广播专题类)。

  (7)纪录片类。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以真人真事为表现对象,对其进行艺术加工与展现,并用真实引发人们思考的电视艺术形式。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8)电视动画类。集合了绘画、漫画、电影、数字媒体、摄影、音乐、文学等众多艺术门类于一身的电视艺术表现形式。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9)电视少儿节目类。专为未成年儿童制作的健康向上有营养的电视节目。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10)电视科普节目类。以公众易于理解、接受的电视表现形式,普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倡导科学方法,推广科学技术应用的电视节目。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

  3.广播剧类。在广播类播送,主要为播音员或配音演员所演出的戏剧。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1)含单本剧、连续剧、儿童剧、短剧。

  (2)连续剧报3集,第1集和任选2集。

  (3)附完整文字材料。

  4.广播文艺类。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

  (1)音乐节目。形式不限,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2)文学节目。形式不限,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3)戏曲节目(含曲艺节目)。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4)长篇连播节目(含中、长篇小说、传记文学、纪实文学、报告文学或评书的连续播讲)。报送2集,附完整文字材料。

  (5)综艺节目(含专题、板块、文艺晚会、娱乐类、影视剧录音剪辑等节目)。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5.电视剧、电视文艺类。播出时作者署名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1)电视剧:含单本剧、连续剧、戏曲电视以及短剧小品等。附完整文字材料或剧情简介文字材料。

  (2)电视文艺:包括各类综合文艺、专题文艺、电视文学、音乐电视和娱乐性节目。形式不限,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3)真人秀电视节目:是指采用纪实的拍摄手法记录自愿参与者在规定的情境中按照特定规则进行的自由而真实的竞争或体验行为的电视节目,包括娱乐类、生活服务类、公益类、情感类及综合类的真人秀节目。时长不限,附完整文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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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加莉

协会简介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是全省性的广播电视行业组织,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和联系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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