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相关处室、省台机关各部室(中心)、省直各广电媒体,各市州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协(学)会,省教育电视台,各专业委员会:
为配合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第十三届学术论文评选活动,同时对全省广电系统学术理论成果进行一次大检阅,我会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全省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送评要求
1、本次参评的论文应是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底在公开出版物或有准印证的报刊上、书籍中正式发表的广播电视学术文章。得到省以上管理部门确认、对现实工作有重大指导意义的内部调研报告(未公开发表)也可参评,内部调研报告参评,应提供同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证明。
2、参评作品按节目研究、新媒体研究、媒体经营研究、决策管理研究及其他分类选送和评选(不含电影类论文、工作报告及编译文章)。为保证较优秀的论文有机会参评,又适当照顾各个方面,准许送评单位在限定的数量范围内不完全按类别选送,但同一类别的作品最多选送两篇。
3、参评数量要求:
省局相关处室、省台机关各部室(中心)、省教育电视台可选送2篇;省直各广电媒体、各市州台及协(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可选送4篇,但每类别不超过2篇。
4、参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6000字(已实际发表版为准,个别超长的须附特别说明)。提倡选送立论正确、论述严谨、文字精练的论文。系列文章因缺乏可比性,又不可能专门划一类,请择其一篇参评。
5、参评论文须附推荐表、原发论文复印件及送评论文打印件一式15份。送评论文一律用A4纸、4号宋体字打印。每份材料按推荐表、原发论文复印件、送评论文打印件为序装订。送评论文必须与原发论文一致,电子版发至邮箱(3443927@qq.com)备查。
上述参评材料及要求缺少任何一项,以及推荐表填报不全或无推荐意见及推荐单位印章,均视为无效。
二、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的参评论文及参评材料,由选送单位统一寄发或送达至省广电协会秘书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5日(邮寄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弃权。
三、奖项说明及报送事项
1、本次论文评选产生一、二、三等奖论文,总入选率占参评数的60%,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5%,择优报送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参评中国广播电视论文奖,二等奖不超过20%,三等奖不超过25%。坚持质量标准,宁缺勿滥。获奖论文将在2013年度“湖南广播电视奖”颁奖大会上颁发证书及奖金。
2、参评材料请报送: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秘书处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金鹰影视文化城广电大楼附楼1115房
联系人:易灵巧 邮编:410003
电话(传真):(0731)84801061
附件:
点击下载>>2012——2013年全省广播电视学术论文评选推荐表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
2014年2月28日
编辑:刘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