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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广播电视学术著作评选活动通知

发布于:2013-04-09 17:42 来源:中广协会 字号:T | T

第八届全国广播电视学术著作评选活动

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及省会市广播电视协(学)会,中央三台、中国传媒大学、海峡之声电台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学术研究基地:

  根据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关于每两年评选一次学术著作的规定,今年举办第八届全国广播电视学术著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分类

  本届评选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公开出版的广播电视学术著作。

  参评著作分类:

  1、广播电视基础学科类;

  2、广播电视应用学科类;

  3、广播电视决策与管理学科类;

  4、广播电视史志学科类。

  符合上述分类要求,由个人单独编纂、全部是作者本人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学术理论价值的论文集也可参评。

  以下几类著作不得参评:

  1、广播电视节目作品集、会议讲话、个人工作体会(含总结)以及非学术性文章汇总而成的文集;

  2、缺少广播电视特色的新闻学、传播学、文化学、政治学等方面的著作;

  3、纪念性画册、主题分散的文集等书籍;

  4、研究电影学的著作;

  5、教材类及科技类书籍;

  6、翻译国外学者撰写的广播电视论著。

  二、推荐著作数额分配

  中央三台分会各推荐4部(每类1部);

  广电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推荐2部(任选强项);

  中国传媒大学分会推荐8部(每类2部);

  省级协(学)会各推荐4部(每类1部);

  副省级市及省会市协(学)会各推荐3部(任选强项);

  专业委员会各推荐2部(任选强项);

  学术研究基地各推荐2部(任选强项)。

  每本参评著作报送11册,并附11份填写好的推荐表(附后)。提交1份1万字以内的该书梗概或精华篇章,并附光盘。报送材料不全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选等级及奖励

  一等奖占参评总数10%,二等奖占参评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评总数的30%。获奖数约占总参评数的60%。

  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以版权页为准,多人合作者取前四名)。

  四、评选日程安排

  初评由各省级、副省级市及省会市协(学)会、专业委员会、有关单位对参评著作进行初评,5月底以前按分配数额将参评著作报送到中广协会学术部(以邮戳或送达日期为准)。

  复评:由本会组织评委分类进行复评。7、8月进行。

  终评:由本会组织,9月进行。

  参评作品报送: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学术部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编:100866

  联 系 人:单亦砺、张务纯

  联系电话:010—86093304;86093302(传真)。

  附:第八届全国广播电视学术著作评选作品推荐表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2013年3月7日

编辑:刘加莉

协会简介

湖南省广播电视协会是全省性的广播电视行业组织,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团结和联系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业务主管单位为湖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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